北京高院二审改判认定“冠軍”磁砖为驰名商标
来源:微信公众号“知产宝”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近日,北京高院对海鸥冠军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冠軍”商标在“瓷砖”商品上已达到驰名程度。法院认为,“冠军兔”商标完整包含“冠軍”字样,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摹仿,其注册和使用易使海鸥冠军有限公司利益受损。诉争商标原申请人王某某作为同行业经营者,具有明显主观恶意。根据2013年商标法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诉争商标应予无效宣告,并明确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宣告无效不受五年期间限制。
责任编辑:李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