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有两家陶企破产。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该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对清远市×谷陶瓷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管理人。法院定于4月24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应在4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此外,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佛山市×诺陶瓷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该案已裁定受理,确认普通债权合计736897.72元。经管理人核查,该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严重资不抵债,无重整或和解可能,无财产可供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