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行业平稳健康运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陕西省2025-2026年度将继续开展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时间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错峰生产范围为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通知要求,一是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在中国水泥协会网站公示,或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冬季采暖期间可自主错峰生产,但自主错峰生产时间需在2026年4月——11月期间补齐;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B级,且全年协同处置市政生活垃圾(含市政污泥)任务以及长期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任务关中地区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其协同处置资质经地市环保部门确认后,冬季采暖期间可减少错峰停窑7天,但减少的错峰停窑时间需在2026年4月——11月期间补齐。
二是陕南、陕北地区,如果所属市县年度空气质量达标,且同时完成大气污染考核目标任务,期内错峰停窑天数可减半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其它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减少的错峰停窑时间需在2026年4月——11月期间自主补齐;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可以通过“错峰置换”进行错峰生产,以确保全年错峰生产计划的落实。
三是错峰生产期间,因遇重污染天气应急、政府重大活动保障等需要,按地方政府要求执行,停产时间计入错峰停窑时间。若未完成上年度错峰生产任务的生产线,本年度要在当季追加补齐错峰生产天数。
四是同一厂区内,在不降低错峰生产要求前提下,允许不同生产线间置换调整错峰生产计划;不同厂区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置换调整错峰生产计划。
五是所有应补齐错峰生产时间的生产线,需将补齐计划于2026年3月25日前报省水泥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