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矿业绿色转型,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活动。
办法明确,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8年年底,全省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