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钢铁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

  为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加快推进存量产能减量提质、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市场供需平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进行了修订,研究形成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23日前书面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钢铁处)。

  传  真:010-68205593

  电子邮件:wangke@mii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邮编100804)

  附件:

  1.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25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褚赞赞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