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6年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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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南省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5日 | |||
| 摘要:
湖南省2026年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日前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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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央企在湘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工信装备〔2025〕1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省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持续做好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储备、调度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项目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且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基础要求。 (二)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三)各市州工信局推荐的企业(含央企)数量上限为:一类地区不超过本地先进级智能工厂数量的20%,二类地区不超过10%。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四)储备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暂不予纳入储备范围的主要情况: 1.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 2.项目实施单位在绩效评价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或2024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生态环境违法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数据安全事件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 4.国家和省级文件明确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的各类项目。 二、基本流程 为确保后续正式申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参照往年专项申报流程提前谋划部署、做好各项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一)市州项目,由市州工信局牵头组织储备工作,相关业务科室提前开展项目的摸排、资料梳理及初步审核等准备工作。待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后,由市州工信局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前对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按属地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各项工作,待正式通知下发后,通过项目所在地进行申报。 三、材料准备报送提示 (一)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1.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及资料认真把关,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申报业务指导,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从严筛选储备项目。 2.项目资料实行线上提交,原则上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储备项目单位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2)编制申报书,登录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具体网址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于2026年6月5日前完成资料上传(未盖章Word版)。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须进行脱密处理,盖章版申报书待正式申报通知印发后再上传。 (二)推荐文件准备 市州工信局负责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按照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6月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非盖章,可编辑电子档)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一处邮箱(zbyc@gxt.hunan.gov.cn)。正式推荐文件待正式申报通知印发后上报。 (三)时限要求 网上申报和纸质推荐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项目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申报截止日当日24:00)。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有关业务问题可咨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一处联系人。 联系人:许文琳 袁潇 联系电话:0731-88955398/83052606/83052650 (二)企业在使用项目管理系统中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窦英琦 联系电话:0731-88955465 五、特别提醒 本次项目储备及后续正式申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违背企业意愿收取费用,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受理电话:0731-88955386。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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