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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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5日 | |||
| 摘要: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近日发布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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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委托,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现组织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绿色能源装备等领域需求,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为基础,重点聚焦特种玻璃及高纯石英制品、先进陶瓷粉体及制品、高性能无机纤维及复合材料、人工晶体、矿物功能材料、超硬材料、高性能耐火材料以及气凝胶等其他前沿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重点领域关键材料。 二、修订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战略重要性和应用风险,研究提出修订建议。 1.新增。围绕重点领域需求和前沿新材料,对地方支持攻关或企业自主攻关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且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和稳定生产工艺,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产品,择优纳入《目录》或调整《目录》中对应品种性能指标; 2.删除。删除已获得批量支持,产业化比较成熟,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要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方向,突出该产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在推广应用中的质量和责任风险。 2.申报产品的指标需提供能够实际供货的、采信有关标准要求的、较为先进的核心指标,切勿提供无法实现产业化的产品指标以及非关键且暂无标准方法计量的指标。 3.鼓励申报出口规模较大、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 请于2026年6月8日前将修订建议表(见附件)反馈至指定邮箱。我会将对征集到的建议进行汇总遴选后,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人:王志超、张 萌 联系电话:010-57811567 18811717560 邮箱:jclhhkjb@163.com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xlsx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26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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