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建材联合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

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

来源:生态环境部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浏览:
摘要:

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前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6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褚赞赞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京ICP证040699号-1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