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库大坝被指偷工减料?中国电建深夜通报 |
|||
| 来源:中国经济网微信综合中国电建、经济参考报微信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2日 | |||
| 摘要:
11月29日深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等问题,中国电建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将会同有关方面全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公司真诚感谢社会各界监督,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
|||
|
11月29日深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等问题,中国电建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将会同有关方面全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公司真诚感谢社会各界监督,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据《经济参考报》调查发现,中国电建(601669.SH)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水电三局)承建的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大坝,被指在施工中存在严重偷工减料问题。
《经济参考报》称,用于加固坝肩边坡岩土体的数百根锚筋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实际施工长度大幅缩水,部分桩长甚至不足设计标准的三分之一。 报道指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华东咨询公司”)为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华东勘测设计院”)的全资子公司,而华东勘测设计院又为中国电建的全资子公司。涉嫌偷工减料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同属于中国电建。 建筑法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明确,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
|||
|
|
|||
责任编辑:褚赞赞
|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
微博
微信
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