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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铁尾矿是采矿过程中排放出的“废弃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我国铁尾矿堆存量已超过20亿t,占全部尾矿堆存总量的1/3[1]。每年新排出铁尾矿约1.2~1.3亿t,且由于矿石的可开采品位降低,尾矿排出量还在逐渐增加,每年新排出的铁尾矿约占用土地1.2×106m2[1],相当于近200个标准足球场的大小,每年我国在尾矿处理上投入资金7亿元以上。
铁尾矿处理不当,会给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危害包括:
(1)铁尾矿的弃置,侵占大量土地,破坏地表植被和景观,加剧水土流失,长期大量堆放甚至会诱发地质灾害;
(2)部分铁尾矿中含有重金属等多种有害物质,对地下水资源、周边环境会起到严重的影响,恶化周边地区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危害人体健康;
(3)巨大的堆放量占用大量耕地,覆盖大量植被,不仅浪费土地资源,加剧人多地少的矛盾,且维护尾矿库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4)由于铁矿山尾矿多已磨至0.15~0.07mm以下的细度,所以刮风会引起扬尘,未复垦的尾矿库表面的沙尘有时甚至可形成矿尘暴。
近年来,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因铁尾矿造成严重污染的事件,例如:鞍山铁矿峪尾矿扬尘危害范围达15km2,白云鄂博矿山的尾矿是在草原筑坝储存,占地11km2,污染草原和水土,曾发生过毒死牲畜的事件,尾矿由于超负荷或暴雨成灾的事件也屡有发生[2]。可见,铁尾矿的治理和利用已是十分紧迫的工作。
而同时,铁尾矿物料颗粒已加工磨细,其中含有大量具有利用价值的有用成分,是潜在的二次资源,其物料颗粒中又含有大量具有利用价值的有用成分,并且随着矿产资源的大量开发和利用,矿石日益贫乏,尾矿作为二次能源也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所以说尾矿具有污染与利用的双重特点。
面对国内铁尾矿的排放及影响的严峻情况,希望可以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铁尾矿的先进处理方式,结合我国尾矿资源的实际情况,加大铁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实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