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玻璃

您当前所在位置:

杭州学校住宅医院等建筑禁用玻璃石材幕墙

来源:新华社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8日 浏览:
摘要:

《管理条例》限制了建筑幕墙的适用范围,指出“严格控制建筑幕墙的设计使用范围。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使用玻璃或者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使用玻璃或者石材幕墙”。

  玻璃幕墙、石材幕墙,曾经是建筑上档次的“标志”。而杭州市一部地方性法规将对此说“不”。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正式实行,明确提出严控玻璃或石材幕墙的使用范围。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玻璃、石材等建筑幕墙的广泛使用,对房屋使用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坠落伤人事件频发。

  《管理条例》限制了建筑幕墙的适用范围,指出“严格控制建筑幕墙的设计使用范围。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使用玻璃或者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使用玻璃或者石材幕墙”。

  (岳德亮)

责任编辑:徐阳光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京ICP证040699号-1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