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水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研究科学总院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4日 浏览:
摘要: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完成《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征集意见。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第7.1、7.3.1、7.3.2、7.3.3、9.4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V197-1:2011《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与GB175-2007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取消了“JC/T420  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和“JC/T742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原版第2章,本版第2章);

  ——取消复合硅酸盐水泥的32.5、32.5R强度等级(原版第6.3条,本版第6.3条);

  ——将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由“比表面积”表示,改为“80μm或45μm方孔筛筛余”表示(原版第7.3.4条,本版第第7.3.4条)

  ——完善了检验报告的规定,增加了密度和标准稠度需水量,删除了“属旋窑或立窑生产”的规定。(原版第9.5条,本版第9.5条);

  ——取消“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和“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票上注明“以本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的规定(原版9.6.1条,本版第9.6.1条);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嘉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宁波市新海建设工程材料测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175-1956、GB175-1962、GB175-1977、GB175-1985、GB175-1992、GB175-1999、GB175-2007;

  ——GB1344-1956、GB1344-1962、GB1344-1977、GB1344-1985、GB1344-1992、GB1344-1999;

  ——GB12958-1981、GB12958-1991、GB12958-1999。

责任编辑:王澎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京ICP证040699号-1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