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综合管廊技术规范施行 |
|||
18条为强制条文 |
|||
来源:中国建设报 |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8日|||
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公告,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规范自6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同时废止。 |
|||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公告,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规范自6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同时废止。 公告明确,规范中的“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等18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据了解,与旧版不同的是,规范增加了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程内容,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增加了雨水、污水、天然气、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及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 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的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同时明确,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遵循“规范先行、适度超前、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管廊的综合效益。 |
|||
|
责任编辑:徐阳光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