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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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 | |||
| 摘要: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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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加快推进存量产能减量提质、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市场供需平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进行了修订,研究形成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23日前书面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钢铁处)。 传 真:010-68205593 电子邮件:wangke@mii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邮编100804) 附件: 2.征求意见反馈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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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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